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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类别 |
(1)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
对象: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所规定的大学。
根据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”所选拔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入九州大学攻读博士课程时,免交九州大学就学期间的学费、入学费及审核费。入学接受时期,原则上为4月或者10月。
(2)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
对象: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所规定的大学。
根据“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”所选拔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进入九州大学就学时,免交就学期间的学费、入学费及审核费。
关于根据本项目所派遣的协定大学的交换留学生的人数范围,在规定范围(※)外进行操作。
※ 规定范围
九州大学与中国的大学所缔结的学生交流协定中记载的接收人数。
在中国的问讯处: 九州大学北京事务所
TEL: 10-5158-1387
Email: kyudai_ob@kyushu-ucn.net
kyudai_ob@126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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