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HTML    


web site

    签证

 

 

 

申请手续
   
 

日本签证必须由申请者本人直接到日本驻华大使馆(领事馆)申请。

签证申请手续分“短期滞在”和其他在留资格两种, 在申请上有很大不同。各自需要以下手续。

 

 

1.“短期滞在”
   
 

“短期滞在”的前提条件是在日本不打工(不得工资)。有些国家的国民,“短期滞在”不需要取得签证。

截至2008年2月,日本与以下62个国家、地区实施“一般签证免除措施”。这些国家、地区的国民, 在日活动内容与停留期间符合“短期滞在”,就不需要取得签证。

日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没有上述的免除措施。如参加研讨会等短期访问也需要取得“短期商用等签证”。

 

   
 

◎相互免除签证的国家、地区(2008年2月,共有62个国家、地区)
→最新的信息以及各国的停留许可期间, 请参阅日本外务省网页(英文)

   
 
所需材料(申请人本人所居住国申请)
 
持有中国国籍的人
详细内容
http://www.cn.emb-japan.go.jp/consular.htm (驻华日本国大使馆)
   
 

其他国籍的人
详细内容请参见
http://www.mofa.go.jp/j_info/visit/visa/index.html (日本外务省英文主页)

   
   
  根据情况的不同,有时还需要提交非指定材料。
   
2.“短期滞在”以外的在留资格
   
 

“教授”“特定活动”“研究”“文化活动”“家族滞在”等在留资格都需要取得签证。

申请人要准备所指定的材料, 在居住国家申请。提交的材料有些部分因国家而异, 请预先确认日本大使馆的主页。

   
 




签证问题咨询机构★

日本外务省主页
http://www.mofa.go.jp/mofaj/ (日语)

日本外务省签证咨询中心
电话;+81-3-5501-8431(日语,自动应答电话系统)